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

大人為自己行為負責

相對於社會上27歲的成人,台灣教育界對碩士生算是相當寬容了,覺得學生難免會犯錯,應給他們機會。1993年以來,我從事教育工作,一直秉持這種理念。如今,我發現這種思維有其嚴重的缺陷,一位碩六研究生養成教育的失敗,喚醒了我。這理念有個大前題,即是學生要先具備自覺、自省的能力,否則便是縱容溺愛,錯失機會教育的最佳時刻。凡二十歲以上的學生,都是成年人,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,不必高喊「現在學生都是這樣」,為自己找藉口。研究所教育,不是義務教育,不是喝茶遊網路玩遊戲。不想唸書,不想寫論文,很簡單,退學即可,不必求神問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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